2021-08-10 09:30 | 来源:电鳗快报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审议会议上,上市委关注了信邦智能的两桩“陈年旧事”。
《电鳗快报》文/高伟
一个多月前的6月24日,曾两度卖身失败,最终选择闯关IPO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创业板IPO过关。然而,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信邦智能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智能制造”却只有2.6%的研发占比,三桩“陈年旧事”也受到市场及监管层的质疑。
三桩“陈年旧事”
审议会议上,上市委关注了信邦智能的两桩“陈年旧事”。
一是在2019年7月25日,信邦智能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市委要求信邦智能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是否存在合同被解除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二是根据申报材料,信邦智能境内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业务中,下游部分汽车整车厂商在完成终验收之后,一般不向外部供应商提供终验收报告书。上市委要求其进一步说明:该做法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客户对接部门相关人员签字的终验收凭证或业务人员现场监督终验收完成的反馈信息,作为工业自动化集成项目业务确认收入主要证据的充分性。 三是在2015年7月和12月,信邦智能分别与GB公司签署采购合同,与黄石华一签署销售合同。上市委要求信邦智能结合上述合同中的风险承担条款、履约情况及毛利率水平,说明其将上述交易认定为代理交易的合理性。
研发占比不足2.6%
信邦智能是一家以工业机器人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商,信邦智能的主营业务是工业自动化集成、智能化生产设备、自动化相关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但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414.46万元、1232.71万元、1596.65万元和1630.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43%、1.78%、2.57%及2.55%。号称“智能”的公司,其研发费用却不足2.6%。
和国内外的同行比起来,信邦智能处于垫底的。比如国外的FANUC,2020年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为10.10%;国内的机器人,2020年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为16.89%。
信邦智能在回复本网的求证函中称,报告期内,子公司日本富士根据日本的商业习惯及相关规定,企业一般程度的技术优化活动不适合认定为企业的研发支出,报告期内,日本子公司的技术研发活动主要系结合解决客户需求进行,因此,未确认研发费用。“如剔除日本子公司的影响,满足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的条件。”
信邦智能在2010年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所得税优惠税率至2021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而信邦智能在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率一直都低于3%,且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也截至今年年底。这也意味着信邦智能的税收优惠的好日子也到头了,如此一来,该如何保障上市后的业绩持续增长?
违法违规且遭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信邦智能存在2起违法违规事项,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2018年4月23日,大鹏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信邦智能委托代理申报服务商深圳市骤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骤至实业”)2012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工具类商品时,存在漏报香港的转单、提货费用的情形,共漏缴税款人民币5.1万元,决定对骤至实业科处罚款2.55万元,并对信邦智能科处罚款2.55万元。
另一宗行政处罚同为海关申报问题。2019年7月16日,广州富士(信邦智能子公司)木质包装未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广州白云机场海关依据相关条例规定,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书》(穗机关检违字(2019)0000086号),对广州富士处以罚款1000元。
对此,信邦智能有自己的解释:以上罚款不属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且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缴款凭证,公司已按时缴纳了罚款并补缴了漏缴税款。公司及其子公司今后将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电鳗快报》将继续跟踪报道信邦智能IPO进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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