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0 16:16 | 来源:东方财富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介绍,永和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
近日,证监会官网显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和股份”)将于1月21日IPO上会,接受发审委的审核。
本次申请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13.98亿元,全部用于建设邵武永和新型环保制冷剂及含氟聚合物等氟化工生产基地项目。
IPO日报翻阅招股书后发现,永和股份在报告期内业绩出现下滑,公司以及子公司还曾受到过若干行政处罚。
01业绩有所下滑
据介绍,永和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童建国,实际控制人为童建国、童嘉成父子。
其中,童建国直接持有公司59.69%的股份,童嘉成直接持股0.44%,同时童建国通过其控制的梅山冰龙间接控制9.91%股权,童建国、童嘉成的一致行动人童利民和童乐分别持股1.32%和0.44%。因此,童建国、童嘉成两人可实际支配71.79%的投票权,系永和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这家“父子档”控股的企业,还有一个特点便是IPO前夕业绩“变脸”。
根据上会稿,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永和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5.21亿元、20.73亿元、18.83亿元、9.59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1.08亿元、1.56亿元、1.39亿元、6416.41万元。
从数据上不难看出,连续两年业绩增长后,公司在2019年的营收和净利却双双下滑:收入同比下滑了9.17个百分点,净利润则较此前同期下降了10.89%。
IPO日报注意到,2018年至2019年,公司当期主营产品之一的氟碳化学品由产生收入16.54亿元降至14.03亿元,这一下降进而影响到了其总收入。
对于上述情况,永和股份表示,2019年受下游氟化工市场增速放缓和氟碳化学品行业产能释放等因素影响,部分氟碳化学品销售价格震荡下行,公司氟碳化学品销售收入相比2018年一定幅度下滑;此外,2020年1-6月,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制冷剂产品下游需求减弱,制冷剂产品价格出现下滑,导致氟碳化学品整体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除此之外,永和股份还具有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的特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分别为7.32亿元、10.78亿元、8.99亿元、3.57亿元,占比分别为48.69%、52.86%、48.79%、38.09%;公司外销产品的的主要进口国包括美国、俄罗斯、韩国、土耳其、印度、阿根廷、巴西等国家。
02多次被处罚,还处诉讼中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8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金华永和、内蒙永和、华生氢氟酸、华生萤石、邵武永和、浙江华生矿业、海龙物流和香港永和;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冰龙环保、内蒙华兴矿业。
IPO日报还注意到,报告期内,永和股份及其子公司曾受到过多达16次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永和股份以及金华永和、内蒙永和等子公司出现在处罚名单上,其中永和股份曾因出口一氯二氟甲烷最终抵国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被大榭海关于2017年9月处以高达79.5万元的行政处罚;
再譬如,2018年3月,子公司金华永和因擅自外发税料件、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成品单位耗料量、擅自调换保税料件、擅自转让保税料件副产品等行为,被金华海关处以共计27.05万元的罚款。
IPO日报粗略计算,2017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在多次行政处罚中共计被罚款了152.57万元。
公司解释称,上述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障碍。一位业内人士则对IPO日报表示,虽然并未有重大违法违规,但屡次被处罚也在侧面反映了公司的内控等方面可能存在问题。
招股书还披露,虽永和股份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但目前其他生产型子公司(金华永和、内蒙永和、华生氢氟酸、华生萤石)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报告期内,金华永和HCFC-22产能超过环评批复的产能,以及其HFC-143a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进行生产。
此外,永和股份的子公司目前还涉及到了一起大额诉讼。
记者获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在2019年提起诉讼,要求内蒙永和给付其承包相关工程款449.28万元,并给付上述工程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要求内蒙永和赔偿损失341.67万元;2020年7月,内蒙永和则要求被反诉人支付工程质量维修整改费用75.66万元,以及扣减工程款71.68万元。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永和股份表示,此案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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