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08:28 | 来源:电鳗快报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招股书显示,读客文化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楠、华杉兄弟,两人还控制上海华与华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与华营销咨询”)等五家公司。...
《电鳗快报》文/林妍
近期,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读客文化)IPO顺利过会,但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该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包括低俗营销被点名、以书抵房陷纠纷等,虽然就相关质疑发去了求证函,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仍没收到公司的回应。
“低俗营销”被点名
招股书显示,读客文化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楠、华杉兄弟,两人还控制上海华与华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与华营销咨询”)等五家公司。在华楠、华杉兄弟的带领下,读客文化也将营销推广作为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一环,但公司却多次因营销而“翻车”。
据悉,2018年3月,读客文化出版《小王子三部曲》,将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和《风沙星辰》、《夜间飞行》一同出版,广告文案称“一直以来,我们只读了《小王子》的三分之一”。随后,“新京报书评周刊”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小王子〉有三部曲?图书营销不能没有底线》,认为“小王子三部曲”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并质疑读客文化涉及虚假宣传和欺骗。
2019年7月,读客文化出版《追寻逝去的时光》,在腰封上注明“本书曾有一个错误的译名——《追忆似水年华》”,并称该书为“全三册”。事实上,这本经典巨著共有七卷,读客文化出版的内容系由周克希翻译的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五卷,而《追忆似水年华》作为此书的经典译名也已家喻户晓。
对此,译者周克希认为“错误译名”、“全三册”等宣传文案非常不妥,并表示已要求读客文化撤回此腰封。2019年8月,读客文化发布致歉声明,称已向全国书店、网店发出召回函,将销毁处理召回图书。
另外,早在2014年8月,读客文化前身上海读客图书有限公司曾在上海书展上以假扮尸体倒在“血泊”中的“行为艺术”方式为《死亡通知单》一书造势,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组委会办公室认为,读客文化擅自开展低俗的营销活动,损害了出版发行行业的社会形象,决定对读客文化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下一届上海书展的资格。
以书抵房陷纠纷
《电鳗快报》发现,2017年6月,读客文化、博文明志(北京)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和辽宁云基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公司自签约之日起向博文明志销售图书,购书款将以辽宁云基地拥有的位于辽宁省东戴河新区渤海大街25号云基地4号楼面积合计为424.47平方米的7处房产支付。
启信宝显示,博文明志与辽宁云基地并无直接关联关系。不过,博文明志股东投资的另外3家企业,均注册在辽宁云基地2号楼。这种“三角恋”关系,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上诉房屋网签手续完成了,公司该给博文明志的书也发货了,但因为“辽宁云基地置业有限公司尚未就上述房产办理工程验收”,公司迟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底,公司向上海金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博文明志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442.4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42.46万元,辽宁云基地对前述请求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家公司到底什么关系?公司为何要接受以书抵房的方案?公司注册地及经营地在上海,拿东戴河的7处房产干啥?这些疑问,还需要读客文化做出解答。
迷离的关联及关联代付
《电鳗快报》调查发现,工商信息显示,一家上海公司使用了与读客文化相同的联系电话,并在读客文化及其子公司曾经的住所上经营,关系看似十分紧密,但招股书未披露该公司与读客文化的关联。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上海书樵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樵广告”)成立于2013年4月,巧合的是,该公司的联系电话与读客文化及其子公司上海读客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客数字”)2018年工商年报中披露的联系方式完全一致。可见,读客文化和书樵广告的关系十分紧密,但招股书披露的关联方中并未提及书樵广告。
实际上,公司还存在“关联方代收代付”的问题。在读客文化上一版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读客文化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拆借行为,除去关联方拆入的2笔共计13.56万元,资金拆出11笔,合计3106.27万元。
拆出的资金中涉及公司实控人、总经理、董秘等高管以及上海水汪汪化妆品有限公司,其中,读客文化与水汪汪的资金拆借行为最为“惹眼”。水汪汪曾经是读客文化的子公司,水汪汪成立于2014年,然而成立仅1年,水汪汪从读客文化拆出资金200万元后,读客文化就将水汪汪的8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了实控人华楠及总经理刘迪。在股权全部被转让2个月后,读客文化依旧在代水汪汪支付日常费用,共计314.72万元。为何水汪汪在被转让后读客文化仍然代付日常费用?这不免让人对此次转让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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