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 08:37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第一大股东“爆料”第二大股东存在问题,再佐以会计师的意见,新黄浦的“占款疑云”事件吊诡。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展开专项调查,尽快确定相关交易...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超过20家上市公司曝出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事项。这背后反映出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一些“顽症”,并引发监管层的重点关注和从严监管。
新黄浦“占款疑云”
新黄浦最近的公告暴露出一个“谜团”。
日前,新黄浦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新黄浦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交易所重点关注之一便是: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公司在2019年向西商钢贸支付5.14亿元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以及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无法判断本期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及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同时,部分董事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存在质疑。
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誉莲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大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回函书面声明:与西商钢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业务往来,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不过,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表示,经向公安经侦部门了解,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仇瑜峰及其关联方,与西商钢贸及其关联方或其所控制的企业间存在密切资金往来,本次5.14亿元贸易项下的业务由公司董事长仇瑜峰引荐。
会计师指出,通过相关执法部门获悉,存在预付款资金流向新黄浦之关联方的情形,了解到新黄浦与西商钢贸合作期间,新黄浦董事长仇瑜峰(同时为股东中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其关联方,与西商钢贸及其关联方或所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密切资金往来。上述情形可能存在董事长仇瑜峰及其关联方实际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第一大股东“爆料”第二大股东存在问题,再佐以会计师的意见,新黄浦的“占款疑云”事件吊诡。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展开专项调查,尽快确定相关交易的性质。
违规占用资金并不少见
大股东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案例并不少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超过20家上市公司曝出股东曾违规占用资金。
3月24日,维维股份披露,公司股东维维集团存在短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4月29日晚间,红太阳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南京一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19年新增占用金额达46.84亿元。4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称,2019年度贵州百灵累计向实际控制人划出资金20.86亿元,累计收回资金21.44亿元(含利息),上述资金占用性质为非经营性占用。6月4日,贵州百灵进一步指出,2019年贵州百灵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高达4.11亿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40.61亿元的10.11%。
观察发现,股东资金占用形式多样,有的直接划转,有的间接资金拆借。维维股份就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明扬未经履行内部决策和审议程序,直接和集团财务总监宋晓梅协商进行资金往来;贵州百灵则是以预付货款、银行贷款定向支付的方式向供应商划出资金;红太阳是通过关联方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业内人士指出,资金占用形成的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对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缺乏有效监督,甚至存在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况。
监管“利剑出鞘”
针对这样的问题,多位上市公司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吐苦水”。“有的大股东甚至控股股东觉得上市公司是自己的,可以随心所欲。须知上市公司首先是公众公司,须在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控股股东等之间建立防火墙。比如,借款得有公允的价格;发生关联交易,须及时详细披露。”有上市公司董秘表示。
有的上市公司财务部门面临为难的境界。有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其角色定位“尴尬”,自己是公司老板招进来的,公司老板也是大股东,很多时候会直接向自己发布指示,好在其中并没有违规内容。
2019年12月,证监会发布消息,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业务的会计监管风险进行提示。今年6月,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年会上表示,将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特别是对于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风险苗头或者已构成违规事实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做到“打早、打小、打疼”。通过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最终形成“良币主导”的市场环境。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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