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01:07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北极光电主要从事光学滤波片、光通信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若本次收购成功,将有利于天孚通信进一步抓住光通信市场发展机遇,增加核心器件产品的战略性布局。...
《电鳗财经》文/李笑笑
6月10月,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发布公告称,为实现各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推动各方优势资源整合,促进各方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天孚通信与上海永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永普”)、深圳和普企业策划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和普”)、北极光电(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极光电”或“标的公司”)、李毅(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就公司购买上海永普和深圳和普合计持有的北极光电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有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收购”)达成初步意向,并于近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
本协议仅为公司与各方签订的框架意向性协议,故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协议的主要内容显示:
甲方: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上海永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二:深圳和普企业策划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北极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丁方:李毅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丙方、丁方合 称时称“各方”。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股权为乙方合计持有的丙方 100%股权及上述股权所应附 有的全部权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利益和应当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本协议各方共同确定本次收购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均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收购的最终收购价格(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对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标的股权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经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各方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本次收购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两期向乙 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支付安排:本次收购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签署生效后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 80%;
(2)第二期支付安排:本次收购的交割完成日后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股 权转让对价的 20%。
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收购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方可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
1、丙方披露的资产、业务、负债情况真实,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面不存在 虚假、不实或明显瑕疵的情况。
2、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明确、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任 何司法保全措施,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
3、本次收购甲方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收到所有完整的所需文件,并取得 令甲方认可的尽职调查结果或各方已经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的解决方案,且丙方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非经营性负债。
4、本次收购已获得甲方、乙方各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甲方和乙方就本次收购的最终收购价格协商达成一致。
北极光电主要从事光学滤波片、光通信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若本次收购成功,将有利于天孚通信进一步抓住光通信市场发展机遇,增加核心器件产品的战略性布局,在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与公司现有产品有效协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仅为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方达成的初步意向,能否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估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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