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9 12:15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月9月,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签订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项目合同》。...
《电鳗财经》文/张凌云
6月9月,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尔利”)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长春市固 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签订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乙方: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为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的下设机构,主要负责长春 市城市垃圾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上述当事人为政府职能部门,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较小。 上述当事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长春市固体废 弃物管理中心为公司委托运营项目的业主方,2017 年公司收到其支付的运营款 566.53 万元,2019 年公司收到其支付的运营款 980 万元,2020 年公司收到其支 付的运营款 377.03万元。
合同主要内容显示,根据该项目的运营期限、处理水量、运营单价等相关要素估算,该项目的合同总金额预计约为 63,036万元。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本合同的签订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内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市场 地位,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运营服务能力,扩大公司委托 运营收入的规模,增强公司未来业绩水平的持续性,进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二)上述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三)由于本项目期限较长、项目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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