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01:53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020年5月26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调整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和解方案的公告》,公司拟变更2019年11月与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达成的和解方...
《电鳗财经》文/张凌云
2020 年 5 月 26 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披露《关于调整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和解方案的公告》,公司拟变更 2019 年 11 月与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光”)原股东达成的和解方案,下调交易对价并调整交易价款的支付期限。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原和解方案已经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你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变更原和解方案。请补充说明: (1)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原和解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就原和解方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授权办理该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2)原和解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和解方案仅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补充说明你公司董事会未将该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变更是否合法有效,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参与审议本次变更和解方案的董事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 利益输送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4)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之间就本次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2.请进一步说明对原和解方案变更的具体情况,除股权作价和支付期限变更外,其他条款是否存在变更和取消的情形,同时对变更前后的交易对价按企业年金现值方法重新进行测算,并说明其差异。
3.请补充说明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其是否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你公司为保障交易对价的可收回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4.请补充说明本次变更和解方案的会计处理及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你公司在原和解方案中披露了未能在 2019 年处置上海成光对上市公司当期和整体的影响,请结合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说明原和解放方案的相关说明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公司需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6 月 2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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