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08:42 | 来源:天下公司 |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2016-2019年上半年,敏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0.72亿元、1.13亿元、2.53亿元和1.34亿元,2017年和2018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56.78%和123.4...
咄咄怪事!产销存数量竟现较大差异 敏芯股份连数数都不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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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两份文件中晶圆相关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不一致见怪不怪,更让人莫名惊诧的是产销存数量的勾稽关系竟然出现异常;尽管敏芯股份的纸面业绩数据十分靓丽,但一个连“数数”都做不好的公司如何保证信披的真实性,再靓丽的业绩表现恐怕也只是空中楼阁。
本刊研究员 刘俊梅/文
2019年11日1日在科创板提交招股说明书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敏芯股份”),在2020年1月9日就完成了首轮问询回复。目前,敏芯股份因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超过半年的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而于2020年2月3日开始进入中止状态。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成立于2007年的敏芯股份是一家以MEMS传感器研发和销售为主的半导体芯片设计公司,其主要产品线包括MEMS麦克风、MEMS压力传感器和MEMS惯性传感器,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同时也逐渐在汽车和医疗领域扩大应用。
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2016-2019年上半年,敏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0.72亿元、1.13亿元、2.53亿元和1.34亿元,2017年和2018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56.78%和123.4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67.36万元、1314.08万元、5411.75万元和2943.24万元,2017年和2018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131.61%和311.83%,业绩表现相当靓丽。
但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首轮问询回复后发现,敏芯股份仍存在一些需要公司答疑解惑的问题。
前后两份文件中的采购金额不一致
敏芯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采购的服务和产品主要包括晶圆、封装测试服务及相应原材料,因此采购内容简单区分为晶圆相关和封装测试相关两种,其中,晶圆相关在2016-2019年上半年的采购额分别为3169.64万元、3672.59万元、7150.51万元和3813.2万元。
与此同时,招股说明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显示,2016-2019年上半年,敏芯股份晶圆相关的采购主要来自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华润”)和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下称“中芯系”)旗下的三个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中芯国际”)、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下称“中芯绍兴”)和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下称“中芯天津”),且敏芯股份各期对无锡华润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766.98万元、1808.42万元、3036万元和1158.39万元,在当期晶圆相关采购中的占比分别为55.75%、49.24%、42.46%和30.38%;对中芯系的采购额分别为1306.81万元、1728.36万元、3624.4万元和2270.77万元,在当期晶圆相关采购中的占比分别为41.23%、47.06%、50.69%和59.55%。
但在首轮问询回复中,敏芯股份披露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则出现了分歧。
在首轮问询第14题的回复中显示,敏芯股份晶圆相关又细分为MEMS晶圆和ASIC晶圆。
而且,敏芯股份向无锡华润采购的是6英寸的MEMS晶圆,向中芯系采购的是8英寸的MEMS晶圆和ASIC晶圆。此外,回复中还披露了“占各期晶圆采购金额累计50%以上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的占比情况”(截图如下)。
对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敏芯股份对中芯系和无锡华润的采购额发现,首轮问询第14题回复中的敏芯股份对中芯系和无锡华润的各期采购额都小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期采购额。
与此同时,首轮问询第19题回复中再次披露了敏芯股份对中芯系的采购情况(截图如下)。
由此可见,首轮问询19题回复所披露的敏芯股份对中芯系的采购额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是一致的;同时发现2018年敏芯股份对中芯绍兴的采购额中有258.62万元的研发服务费。
综合上述信息不禁要问,这个“晶圆相关”的采购内容中除研发服务费、MEMS晶圆以及ASIC晶圆外还有哪些和晶圆相关的采购内容未予以披露呢,是因为这些未披露的内容而导致首轮问询第14题回复中敏芯股份对中芯系和无锡华润的晶圆采购额完全不同于招股说明书中相应的采购额吗?
此外,在首轮问询14题的回复中,明确将晶圆制造区分为MEMS晶圆和ASIC晶圆,且其合计采购额即为晶圆相关采购额的前提下,为什么中途又冒出来一个研发服务费的采购呢?敏芯股份是否应该对所谓的“晶圆相关”的采购内容给出明确的包含范围呢?还是说这种模糊的采购内容表述“另有他用”?
异常的产销存数量勾稽关系
招股说明书在“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中披露了2016-2019年上半年敏芯股份关于MEMS麦克风、MEMS压力传感器和MEMS惯性传感器的产量和销量(截图如下)。
由此可知,2016-2019年上半年,敏芯股份各期库存商品的净增加量分别为1266.74万颗、193.30万颗、1896.78万颗和-31.82万颗。
与此同时,在首轮问询第35题回复的“公司各存放地的存货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中显示,2016-2019年上半年,敏芯股份各期末的库存商品数量分别为1465.2万颗、1456.16万颗、3312.41万颗和3099.36万颗。因此,2017-2019上半年,敏芯股份各期的库存商品净增加量分别为80.96万颗、1766.25万颗和-213.05万颗。
也就是说,2017-2019年上半年,由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产量和销量计算得到的各期库存商品的净增加量要大于由首轮问询回复披露的库存商品期末数量计算得到的各期库存商品的净增加量,超出部分分别为112.34万颗、130.53万颗和181.23万颗。
这就奇怪了,如果是库存商品的净增加额存在差异,还可以解释为库存商品价格分布差异导致,但库存商品的净增加量仅仅是一个数数的事情,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呢。产量、销量和库存商品数量,其中哪个数据是真的呢?由此投资者自然会产生疑问:敏芯股份靓丽的业绩表现还可信吗?
附:敏芯股份IPO中介机构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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