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股屡踩“红线” 金科文化董事长敏感期减持收监管函

2020-02-06 14:00 | 来源:大众证券报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今年2月4日,金科文化披露了一份监管函,深交所认为金科文化董事长构成敏感期交易。

        去年中报、三季报敏感期均多次减持,金科文化(300459)董事长日前收到监管函。去年8月27日,大众证券报以《“踩红线”实施减持计划金科文化董事长敏感期违规卖股》为题,报道了金科文化董事长减持涉及敏感期,在报道中指出其于2019年8月15日、16日、19日、20日、21日、22日的减持行为均发生在中报“窗口期”。

        中报、三季报前减持5799万元

        “证券事务部在中报预披露前已对股东进行了告知,通过深交所董监高股份变动数据发现董事长减持后,也与其及时沟通,但未收到反馈。”记者在去年8月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金科文化时,公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

        今年2月4日,金科文化披露了一份监管函,深交所认为金科文化董事长构成敏感期交易。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报道中的中报敏感期减持,监管函显示,金科文化董事长在同年的三季报敏感期也多次实施了减持。

        具体来看,金科文化董事长王健在2019年8月15日至8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期间,因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占金科文化总股本0.49%、0.15%的股份,涉及金额合计约5799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金科文化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深交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条、第3.8.17条的规定。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高管、股东减持屡踩“红线”

        这不是金科文化股东第一次因减持问题收到监管函。在董事长收监管函前,公司已有一名重要股东因减持未按规定预先披露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

        2019年7月12日,金科文化控股股东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朱阳土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其于6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0万股,占金科文化总股本的0.025%,涉及金额为274万元,股份来源为首发前股份,却未进行预披露。

        对于该股东的上述减持行为,深交所认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4.1.2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当时,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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