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9 09:20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5民初10414号《民事裁定书》,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 刚泰 公告编号:2019-11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其 中,关于郑凯与刚泰影视、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先生、张炜磊女士民间借贷纠纷案,目前有新的进展。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 0105 民初 10414 号《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一)郑凯与上海刚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影视”)、刚泰控股、上海刚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实业”)、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矿业”)、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上海益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流置业”)、徐建刚先生、张炜磊女士民间借贷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郑凯 被告方:刚泰影视、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先生、张炜磊女士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18 年 5 月 11 日,郑凯与刚泰影视签订《借款合同》,刚泰影视向郑凯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 30 天,借款利率为每天 0.01%。同日,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先生、张炜磊女士与郑凯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就借款本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刚泰 影视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各担保人未能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延期还款达成和解,并追加抵押徐建刚先生名下房屋作为担保。原告郑凯撤诉后,刚泰影视未能及时足额还款。 2018 年 9 月 10 日,郑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判令:刚泰影视立即归还原告郑凯借款本金 40,000,000 及利息 444,000 元(暂计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此后利息按日利率 0.03%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 日);刚泰影视支付原告律师费 480,000 元;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先生、张炜磊女士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认原告郑凯对徐建刚先生用于抵押的财产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 0105 民初 10414 号《民 事裁定书》,判决如下: 1、被告刚泰影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郑凯借款本金 39,850,000 元并支付利息(截止 2018 年 9 月 17 日尚欠利息 426,020 元,已扣除 2018 年 9 月 14 日已收取的利息 100,000 元,之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 39,850,000 元为基数,按日利率 0.03%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 2、被告刚泰影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凯律师代理费 480,000 元; 3、被告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先生、张炜磊女士对被告刚泰影视的上述第 1、2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原告郑凯有权以被告徐建刚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9 号九区 87 号楼-1 至 2 层的全部房屋(房产证号为 X 京房权证昌字第 575455 号)的折价、变 卖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45,580 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250,580 元,由被告 刚泰影视、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张炜磊负担。 原告郑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刚泰影视、刚泰控股、刚泰实业、刚泰矿业、刚泰集团、益流置业、徐建刚、张炜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2018)浙 0105 民初 10414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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