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混乱?宜华生活《治理纲要》披露后控股股东因2.1亿借款被冻结11亿市值股份

2019-07-02 09:19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曹伟明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宜华生活的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就眼睁睁让其发生了,而且呈现在广大投资者面前,令人唏嘘。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 文/曹伟明

        7月2日,宜华生活(600978)披露,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华集团)因2.1亿元借款,其持有的宜华生活的2.85亿股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份的19.22%。按照7月1日宜华生活57.5亿元的市值计算,该次被冻结的股份市值11.05亿元。

因2.1亿借款被冻结11.05亿的市值股份

        这件事情看起来实在是不划算。但是,宜华生活的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就眼睁睁让其发生了,而且呈现在广大投资者面前,令人唏嘘。

        根据披露,宜华集团于 2018 年5月6日向芜湖县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大同康宏”)借款人民币约 2.1亿元,按年利率6%计息。大同康宏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天津康宏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宏”)。2019年7月1日,天津康宏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宜华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目前,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430,399,29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9.02 %。本次司法冻结之后,宜华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85,009,29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6.22%,占公司总股本的19.22%。

        宜华生活在公告中称,经宜华集团与天津康宏友好协商,天津康宏拟于近期向法院提出解除宜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司法冻结的申请。但是否顺利接触股份的司法冻结,还需要最终确认。

        这一事件的发生凸显出宜化集团内部治理方面存在漏洞。一方面被“催债”,是否宜化集团确实资金紧张?另一方面,无法阻止债主以司法形式冻结股份,事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在沟通上出现问题?

公司治理或待加强

        审计部总监辞职,年报被两次事后审核问询,配股未实施,宜华生活发生了一连串事件。

        6月29日,宜华生活披露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审计部总监谢春松提交的辞职报告。谢春松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审计部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6月1日,宜华生活披露澄清公告,解释媒体报道的有关四大事项。包括、关于购买达州物业问题,属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3.5亿元;以及关于购买达州物业问题、瑞丽市亚森木业有限公司和瑞丽市鸿嵊商贸有限公司的关系、关于自购物业建设国内体验中心的商业考量。

        当日,宜华生活同时披露了《治理纲要》,该纲要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涵盖了保障股东权利、规范股东大会,规范关联交易,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加强公司的独立性等10部分。

        在披露2018年年报后,宜华生活分别于5月1日和18日两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受到问询的问题合计多达27项。

        市场变化,加之沟通未果,配股批复失效,未能发行。2018年8月27日宜华生活收到证监会核发的配股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07,601,800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鉴于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 2018年12月28日,宜华生活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配股定价依据、募集资金总额与用途的议案》,并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月14日,宜华生活就跨年财务审核及调整配股定价依据等会后事项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会后事项申报文件。经反复与监管部门沟通,宜华生活未能在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配股发行事宜,配股发行批复到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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