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0:17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文/刘云峰7月22日,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公司”、“乙方”)发布公称,公司与辽宁凯信工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
《电鳗快报》文/刘云峰
7月22日,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股份”或“公司”、“乙方”)发布公称,公司与辽宁凯信工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凯信”或“甲方”)基于双方合作意愿,为了能够持续且稳定地长期合作,就辽宁凯信采购公司智能电气设备等产品事宜签署了《战略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签署日期为2019年7月20日,协议总金额约为2.5亿元人民币,协议期限为2年。
辽宁凯信拟向乙方采购2万套智能柜及配套器件(以下简称“采购产品”或“产品”),总采购价格约人民币2.5亿元(含税),具体数额由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 公告显示,金冠股份向辽宁凯信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协议》及样品的规范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前述检验的报告或测算数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附带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缺失前述任一文本资料的,视为产品不合格。
乙方对产品实施质量“三包”,其中箱体质量质保期为8年,电气元器件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如有不合规产品或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退换产品并承担前述处理产生的费用、损失等;质保期外,产品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次协议签订的采购金额约为2.5亿元人民币,约占金冠股份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若该协议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释放产能以及实现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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