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中标1.2亿元EPC项目 未来经营业绩受积极影响

2019-07-08 03:59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魏宇奇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7月8日,深圳维业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为“弥勒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弥勒文化馆、非遗展馆建设项目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近日,维业股份就上述中标项目正式签订了相关合同。

《电鳗快报》文/魏宇奇

78日,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5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收到EPC项目中标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该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弥勒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弥勒文化馆、非遗展馆建设项目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就上述中标项目正式签订了相关合同。

根据公告显示,弥勒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装修及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为弥勒市外环南路与弥勒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合同价款约5,618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118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5,500万元),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工期为120日。

弥勒文化馆、非遗展馆建设项目,工程双方当事人发包人为弥勒福城商贸有限公司、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地点为弥勒市红河水乡内,合同价款约6,535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135万元,建安工程费约6,400万元),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工期为120日。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为1.2亿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若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将会对维业股份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合同签订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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