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3 08:15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一份金螳螂(9040,026,296%)装与中弘股份及其名下多家公司间合同纠纷的判决书。
2017年7月,弘庆公司就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2#地户内精装工程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金螳螂作为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招标并审核通过。2017年8月2日,弘庆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金螳螂发送了招标文件。2017年8月4日,金螳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汇入弘庆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50万元。2017年11月23日,招标有效期届满,金螳螂未中标,之后弘庆公司未按约向金螳螂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2018年2月28日,金螳螂向弘庆公司发出催款函及律师函,弘庆公司未予回函,亦未退还招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随后,金螳螂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弘庆公司退还金螳螂缴纳的保证金50万元,及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13231.25万元,合计513231.25元;2、判令中弘弘毅、弘轩鼎成、中弘股份对弘庆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上述公司承担。
弘庆公司表示,确实收到金螳螂的保证金50万。因为资金紧张,现项目已经停工。同意退还保证金,利息按照存款利率计算,亦同意金螳螂计算利息的起始时间,不同意金螳螂的其他诉求。
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支持金螳螂要求弘庆公司退还保证金的诉讼请求;退还保证金时按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不支持金螳螂请求的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的请求;中弘弘毅对弘庆公司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要求弘轩鼎成、中弘股份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不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弘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7日内返还金螳螂保证金50万元,及自2017年11月23日起按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中弘弘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金螳螂的其他诉讼请求。除此之外,本案案件受理费8932元,保全费3086元,公告费560元均由弘庆公司负担。(公司观察 文/恢恢)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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