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理财办法》)。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提出了意见建议,银保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充分吸收合理建议,多数意见已经采纳或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采纳。
《理财办法》在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穿透管理和理财投资顾问管理等方面,采纳市场机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要求,与其他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同时,在理财产品销售方面,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要求,并进一步提高了条款表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冷静期明确只适用于私募理财产品,不适用于公募理财产品。”银行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为了确保与公募、私募基金保持监管规则的一致性。
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最终落地的《理财办法》及即将发布的“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没有对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收紧的规定,如有调整也都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市场机构反映的进一步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扩大销售渠道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不强制要求个人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在银行营业网点进行面签,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等内容,将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予以采纳,相关规定与《资管新规》和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一致。
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银保监会人士处获悉,目前“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已有初稿,将广泛征求意见。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下一步“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可能将不设销售起点要求,银行可以自行设置起点,除此,银行可以通过网上进行面签,不强制要求客户到网点进行面前。
ABN明确纳入底层资产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理财产品可以投资管产品,但资管产品不是底层资产,需要穿透至底层资产。
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并未明令禁止理财产品不能投资管产品。目前市场较为关心的是投资ABN(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属于底层资产。
此次落地的《理财办法》规定,“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确包含ABN。而征求意见稿中的“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表述并不包含ABN。
此前,银行业资管人士反馈,征求意见稿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于私募理财产品而言,比其他私募资管产品更为严格。正式落地的《理财办法》则进一步区分公募理财产品与私募理财产品,新规定要求与其他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银行业人士指出,原则上公募理财产品和其他公募基金产品保持一致,私募理财产品与其他私募资管产品保持一致。
上述银行业人士指出,在这个阶段监管没有排除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产品,按照总体逻辑来说,上述市场产品不应该排除。 下一步各类银行间、交易所市场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设24小时投资“冷静期”
正式落地的《理财办法》,引入了投资冷静期的规定。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银行应当在销售文件中约定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冷静期内,如投资者改变决定,银行应当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及时退还投资者全部投资款项。
除了投资者冷静期外,第一财经记者还了解到,理财产品的最低投资门槛也有望进一步降低。
征求意见稿对理财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此次,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市场机构反映的进一步降低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等内容,将拟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予以采纳。此外,第一财经记者还从接近银保监会人士处获悉,目前理财子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已有初稿,将广泛征求意见。
银行业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针对24小时投资冷静期的新规定,未来银行需要对系统进行升级,此外针对具体的“起息日”也会在合同中与客户进行特别规定。 帮助投资者做出更加充分明确的决定。
结构性存款监管办法与理财分开
银保监会表示,《理财办法》规定保本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
同时,在附则中承接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包括将结构性存款纳入一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相应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交纳范围,相关资产应按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
银行销售结构性存款应执行《办法》及附件关于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需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等。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银保监会正在制定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规定。下一步,将结合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更好区分和厘清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
银行业内人士指出,结构性存款相关监管办法与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稿无根本区别,《理财办法》规定,保本理财产品,根据是否挂钩衍生产品,分别按照结构性存款和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如果不挂钩衍生产品,本来就在表内核算,就按照一般性存款,不视为结构性存款。
此前一些银行反映希望将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分开两个制度监管,第一财经记者获悉,监管采纳业内建议,分开监管以更好的厘清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业务的监管边界,促进结构性存款业务规范发展。
在银行内部,资管部门负责银行理财产品,其他部门负责结构性存款,有业内人士表示,分开监管的制度也有利于银行内部厘清部门之间的职责。
公募理财可通过公募基金投股票
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公募理财产品可否投资股票等市场关心的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公募理财可以通过公募基金,投资股票。
按照现行的监管规定,银行私募理财产品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公募理财产品不能投资股票,此外不仅不能直接投资股票,而且在投公募基金时,只能投货币型、债券型基金。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公募基金投资股票,按照现行的监管规定,公募理财产品也不能投资该基金。
不过此次落地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继续允许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而重点是,此次银保监会放松了公募理财投资公募基金的要求,根据监管要求,日后无论什么类型的公募基金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都可以投资各类公募基金。
银行业专业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公募理财产品可以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市场。
工商银行(5.770, 0.08, 1.41%)原行长杨凯生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对人们比较关心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可以直接投资于资本市场购买股票的问题,《理财办法》的处理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说是有一定艺术性的。
他认为,银行体系确实与资本市场体系之间需要有一定的隔离,因为银行必须对存款人负责,银行不能将一般存款人的资金用于收益可能较高,但风险也可能相应较高的投资活动,包括股票、期货等投资。
同时,银行也应该为有各类投资意向,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提供必要的投资工具和服务,这既是银行客户、社会公众日趋增多的一种金融服务需求,也是我们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康发展的需要,关键是如何把握风险与发展的关系。因此,现在的规定是,银行公募的理财产品不能直接购买股票,但如果投资于其他公募基金,而这些公募基金去购买股票是允许的。
杨凯生指出,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批准银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从事理财业务的子公司,这种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将被允许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我认为,经过这一段时间的酝酿、讨论和公开征求意见,在目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对这个问题作出这样的制度安排是恰当的,对市场来说应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一位资产管理专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按照《办法》的要求,由此对公募基金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就不再穿透到底层资产。
第一财经获悉,下一步,银保监会在子公司监管办法中,将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银保监会人士处获悉,目前“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已有初稿,将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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