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亿!华夏银行拟定增补充资本金 3国企认购限售期5年

2018-09-18 10:11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对于华夏银行这样的老牌上市银行来讲,此时定增募资补充资本金,无疑将壮大公司业务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而三家国企则借此布局金融板块。


  《号外财经》

  文/李万钧

  9月18日早盘,受到定向募资292亿元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金影响,华夏银行(600015)的股价高开高走。

  对于华夏银行这样的老牌上市银行来讲,此时定增募资补充资本金,无疑将壮大公司业务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而三家国企则借此布局金融板块。

  根据安排,华夏银行本次定增已经于昨日通过董事会表决,10月9日该公司将召开2018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本次定增方案。

  公告显示,华夏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35,725,562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64,537,33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限售期高达5年之久。

  参加本次定增是具有附加条件的。3家国企与华夏银行签署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方承诺并同意,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该等股份取得之日起5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认购方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和转让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方所认购股份因本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认购方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限售股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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