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主办券商作用,推动挂牌公司规范运作,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近日,山西证监局专门下发通知,强化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传导监管压力,督促其切实承担起资本市场“守门人”的职责。
一是督促主办券商切实履行好持续督导职责。强化主办券商责任,要求其真正将持续督导职责落到实处,通过培训、信息披露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引导和推动挂牌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水平,加强对挂牌公司的规范督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是要求主办券商加大风险排查工作力度。在日常督导或现场核查中发现挂牌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事件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单》。每半年对挂牌公司风险状况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并在半年报、年报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风险排查表》。
下一步,山西证监局将进一步做好挂牌公司监管工作,同时借力主办券商督促挂牌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延伸监管臂膀,多渠道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把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