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18年上半年行政处罚159例罚没近64亿元

2018-08-06 09:46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中国证监会于上周五(8月3日)披露了2018年上半年,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市场禁入20人。


  《号外财经》

  文/李万钧

  中国证监会于上周五(8月3日)披露了2018年上半年,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市场禁入20人,进一步巩固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良好局面,保障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证监会表示,根据中央各项部署,今年上半年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行政执法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惩市场上兴风作浪的违法主体。

  《号外财经》注意到,这159起案件中,涉及到信披违法的案件63起、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14起、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36起、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处理6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件处罚9起、短线交易案件处罚10起、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案件处罚8起,编造信息单件10多起。

  根据证监会披露,发布的要闻信息,各类案件的主要情况如下。

  其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63起。其中,昆明机床2013年至2015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收入约4.83亿元,少计管理费用约2960.86万元,多计成本约2.35亿元,少计存货约5.06亿元。金亚科技2014年虚增利润约8049.55万元,虚增银行存款约2.18亿元,虚列预付工程款3.1亿元。华泽钴镍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5年未披露为关联方融资及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案件均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典型案例,证监会依法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龙薇传媒试图以空壳公司高杠杆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万家文化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依法予以严惩。上峰水泥、山西三维等隐瞒重大环境污染被处罚信息,依法受到处罚。此外,奥盖克、海龙精密、恒顺众昇、申科股份、永宇冲片等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股份质押、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对外担保事项或重大诉讼事项等信息,均被依法处罚。

  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14起。其中,北八道控制多达300余个证券账户,采用盘中拉抬、对倒交易等多种手段操纵“张家港行”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9.4亿余元,被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广州安州控制22个基金或信托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实施“加杠杆”操纵,集中资金优势操纵“节能风电”价格,获利约5057.4万元,被罚没约1亿元。何思模滥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发布“高送转”预案提案实施“信息型”操纵获利约6400万元,被罚没约1.28亿元。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实施“抢帽子”操纵,被罚没约1.29亿元;文高永权等四人通过联合买卖、连续买卖、发布虚假信息等多种操纵手法,间杂与做市商合谋操纵新三板挂牌公司“众意传媒”股价,四人共被罚款180万元;陈贤洗售操纵“国债1507”等国债价格,释放虚假信号,扰乱市场预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36起。其中,王良友内幕交易“文山电力”案、徐康军内幕交易“杉杉股份”案、应燕红内幕交易“宁波富邦”案等24起案件的内幕信息均涉及并购重组事项,表明该领域依然是内幕交易高发区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向来是市场追逐热点,决策链条长,持续时间久,参与主体多,如不能加强内幕信息规范管理,就容易成为滋生内幕交易的温床。胡世清内幕交易“宏达股份”案、潘园根内幕交易“海翔药业”案、林竹兰内幕交易“秦川机床”案等案件的内幕信息分别涉及上市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竞购转让股权、合作投资项目、股权激励计划及高管变更事项、财务快报信息等其他种类。从违法主体来看,个别国家公职人员、国企高管人员无视党纪国法从事内幕交易,市场影响恶劣,也都依法受到严惩。界龙集团等公司实施单位内幕交易,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被依法追责。上市公司内部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打击了投资者信心,削弱了中小股民的“获得感”,必须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好公开透明的交易秩序。

  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处理6起。其中,集合资管计划“万联证券拓璞2号”的投资经理文宏,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老鼠仓”交易,涉案金额1.84亿,非法获利251.44万元。被罚没502.88万元。凡得基金刘晓东等人实施“老鼠仓”交易,涉案金额6.07亿元,合计亏损203.7万元。共被证监会罚款100万元。私募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行为严重背离其受托人的信义义务,在违法性质、违法手段和危害后果等方面与公募基金并无差异,依法应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行政处罚。另外,鑫申财富在鑫托宝一号募集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进行备案;宝尊投资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严格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未向投资者披露投资经理变更信息且未及时报告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均被证监会依法处罚。

  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件处罚9起。其中,和熙投资以签订收益互换协议、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等多种形式募集资金,通过其管理的相关账户交易“慧球科技”,持股比例持续超过5%但未履行公告、报告、告知义务,同时在限制转让期内继续买卖该股票。思考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张寿清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买卖“慧球科技”,持股比例超过5%但未履行相应的报告、告知、公告义务,且违反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继续买卖该股票;广州安州、广东新价值等也均是通过管理和控制多只产品在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触及报告、公告义务时点时未履行披露义务。

  短线交易案件处罚10起。案件涉及禁止从事短线交易的各类人员,如张华伟作为鹏欣资源持股5%以上的股东短线交易“鹏欣资源”股票,陆卫忠担任吉鑫科技副总经理期间短线交易“吉鑫科技”股票,王宜明担任合力泰董事期间短线交易“合力泰”股票,韩玉红作为山鹰纸业财务负责人短线交易“山鹰纸业”股票。上述案件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高管人员对于交易“自家”股票的合规意识较为淡薄,“身份感”缺失,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约束。

  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案件处罚8起。其中,国联证券从业人员张锋使用配偶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徐斌武使用配偶及第三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二人分别被罚没约18.8万元与378.4万元。民族证券从业人员姚丽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获利,被罚没约120万元。另外,宏信证券刘军、财达证券独轶、华安证券谢竞等人在任职期间私下接受相关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并利用亲属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均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期货市场违法等其他类型案件共十余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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