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9 09:58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再过半个月,博元投资的虚假陈述索赔案就将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索赔案8月初开庭
在遭到处罚一年之后,博元投资虚假陈述索赔案将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张由珠海中院出具的传票显示,该案将在2018年8月2日上午9点30分在珠海中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2017年6月底,证监会对博元投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出炉。博元投资被证监会认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博元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二、博元投资未真实披露公司部分股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三、博元投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博元投资通过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虚假背书,虚构银行承兑汇票购入、置换、贴现交易,虚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合同预付款,导致其2011年至2013年年度报告、2012年至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和利润,2014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针对博元投资与15名董监高人员,证监会做出了处罚决定。根据证监会的处罚,那些在2013年1月22日至2014年6月18日之间买入博元投资,且在2014年6月18日至少持有一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行动,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而在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之前,博元投资董事长余蒂妮就已经被判刑。
中兴华所成为被告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索赔的对象不只是上市公司,还包括了审计博元投资年报的中介机构中兴华所。
去年下半年,证监会在处罚博元投资的两个月后又对中介机构追加了处罚,审计博元投资年报的中介机构中兴华所遭到追责。证监会认定,中兴华所及多名签字会计师,在博元投资2012年、201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包括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未对函证保持控制等。证监会决定:没收中兴华所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聂捷慧、张学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尊农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由于中兴华所被证监会认定违规,投资者向中兴华所索赔就有了法律依据。目前,国内已经有了由中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判例。去年,大智慧(3.720, 0.00, 0.00%)在投资者虚假陈述索赔系列案件中被判败诉,大智慧造假年报的审计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爷被法院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法院最终认定中兴华所需要负责,索赔投资者的利益将获得更好的保障。毕竟相较于已经退市的博元与已经坐牢的部分责任人,中兴华所显然更有支付能力。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