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安居房明令禁止上市交易……23日,武汉市正式出台并实施《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试行)》,吸引更多大学生在武汉“留下来”“稳下来”。
据了解,安居房以6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租赁房以人均租住面积20平方米为主。今后,武汉中心城区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将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就地还建住宅建筑面积后的6%至12%的比例配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租赁和购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或者摇号分配制度。
《办法》规定,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租,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实行“有偿租赁、限期租住”。租赁期一般为3年,期满退出。确有需要的,经本人申请最多可再延长2年,延长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执行。
《办法》明确提出,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将享受“八折”优惠。其中,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以上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剩余份额以市场价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办法》规定,大学毕业生安居房被明令禁止上市交易,但可通过开发企业回购或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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