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10:30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月23日,深交所向东晶电子发出关注函,追问相关事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联系苏思通寻求采访,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5月23日,深交所向东晶电子发出关注函,追问相关事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联系苏思通寻求采访,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东晶电子疑遇“萝卜章”
5月14日,东晶电子以跌停收盘。当天中午,东晶电子公告称,公司在中国银行(3.830, -0.01, -0.26%)金华分行的账户被暂停支付12个月(从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9日),账户余额1.68万元。原因是刘润东与苏思通、朱嬛、蓝海思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思通投控”)及东晶电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润东申请法院对上述账户采取了冻结资金的强制措施。
苏思通系东晶电子实际控制人,其曾在2016年勇夺年度私募冠军,其管理的产品当年收益率接近2倍。
东晶电子向苏思通本人询问,后者出具《确认函》,表示其与自然人刘润东的民间借贷纠纷与东晶电子无任何关联,东晶电子如因上述民间借贷纠纷遭受任何风险或损失的,由他本人负责承担或赔偿。
5月22日,东晶电子公告,委托律师至兰山法院签收了相关法律文书,法院要求公司于7月2日参加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审理。
而对债务担保,东晶电子表示并不知情,对所盖印章真伪提出质疑。公告称,公司对兰山法院提供的《民事起诉状》随附的《担保书》复印件(苏思通签字并加盖手印、加盖公司公章)进行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审议过任何对苏思通及其关联方债务的担保事项,将在开庭审理时请求对所盖印章真伪进行司法鉴定。
深交所发关注函追问
5月23日,深交所向东晶电子发出关注函,追问上述民间借贷纠纷对东晶电子及正在进行了控股权转让事项有何影响。
深交所要求东晶电子补充披露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是否已触碰《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如是,要求东晶电子董事会发表意见并披露。
深交所还要求东晶电子补充披露目前已涉诉讼的汇总情况及金额,涉及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形、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解决措施。
深交所高度关切苏思通的质押情况,要求东晶电子逐笔说明当前苏思通将公司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融资金额、融资用途、到期日(回购日)、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平仓风险等。
深交所还追问,除上述质押股份外,苏思通持有东晶电子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说明具体情况以及对协议转让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深交所追问,创锐投资间接取得委托行使表决权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是否得到该股份持有人李庆跃等人的同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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