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09:23 | 来源:未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此前民生银行2017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每10股送2股”的分红预案遭到投资者不满。
对此,民生银行百名股东要求修改分红方案。
4月11日盘后,民生银行修改分红方案,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但转增股分配方案未变,仍为每10股转增2股。
据了解,民生银行于3月30日发布了2017年年报,年报显示,该行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并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2股。
翻看先前的民生银行分配方案,按现行政策,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1个月以内的,适用20%的红利税税率,而根据民生银行的上述分红方案,投资者每10股需要扣缴红利税达0.46元((2+0.3)×20%),而在此次分红中,投资者实际仅获得现金红利为0.3元,意味着现金分红所得0.3元不足以缴纳0.46元的红利税,也就是说个人投资者在这次分红中不但分文不得,反而要自掏腰包每10股缴纳0.16元的税金。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显示,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有投资者认为,通过港股通买入民生银行H股的投资者,也须按20%的税率扣缴红利税,而且无论持股时间长短,只要在分红派息日通过港股通持有民生银行H股,都将会倒贴钱缴纳红利税。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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