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打响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股东背景穿透性审查

2018-01-17 10:55 | 来源:未知 | 作者:李致鸿 | [保险]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保监会已于近日印发《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方案》指出,全面开展针对股东背景、资质、关联关系的穿透性审查,严查违规代持。

    1月17日,记者独家获悉,保监会已于近日印发《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下称“《方案》”)。
 
    2017 年 4 月以来,,保监会制定实施“1+4”系列文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方案》要求,用三年时间,切实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此前不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方案》表示,一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处置,二是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三是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在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处置上,包括8个方面。例如,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处置,即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置方案,有序可控化解少数问题公司风险,防止个体风险演变为局部风险、局部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对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问题久拖不决的外资保险公司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防范风险扩大蔓延。
 
    防控和处置公司治理失效风险。全面排查“三会一层”运行情况,重点解决制衡机制缺乏、授权管理混乱、关键岗位缺位等问题。严厉追究保险公司总经理等高管的责任,着力解决公司内部监督和制衡管理机制形同虚设的问题。全面开展针对股东背景、资质、关联关系的穿透性审查,严查违规代持。依法处置陷入治理僵局的保险公司,追究相关股东责任,必要时启动市场退出机制。
 
    防控和处置资金运用风险。重点防范保险资金违规投资风险,特别是逃避关联交易监管、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的风险。 重点防范非理性并购、炒作股票、通过金融产品嵌套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短钱长投等激进投资风险。重点防范投资失败导致大额损失的风险。
 
    防控和处置保险业务风险。监测人身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过程中的现金流动态,做好政策预案,防控流动性风险。关注和评估部分人身险公司的长期保障型业务由于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可能导致的利差损风险。
 
    防控和处置资本不足风险。监测和识别由于盲目扩张、经营不善、费用失控等导致资本迅速消耗的保险公司,及时采取有 效措施防控公司资本不足风险。强化保险公司三年滚动资本规划的监管约束力。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制定实施差异化竞争发展战略。
 
    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经营活动上,包含5个方面。例如,坚决打击违规出资和违规股权交易行为。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力度,坚决查处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入股资金不实、关联关系不实、股权代持、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 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坚决打击违规投资行为。集中整治保险资金运用乱象,严肃查处违规利用保险资金加杠杆、违规开展多层嵌套投资、违规 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违规开展股权投资、违规开展境外投资等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坚决制止明股实债 等变相增加实体经济成本的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相关机构和责任人。
 
     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上,包括8个方面。例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 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改革市场准入审核机制,建立 健全申请、受理、审查、公示、批筹、开业等工作机制和审批流程,严把准入关口。强化资本金真实性审核,强化增资审核,强化股权转让审核。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监管标准和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在改进公司治理监管制度方面,起草《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办法》,提升公司治理刚性约束,修订完善保险公司“三会一层”监管规则,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全 覆盖的关联交易监管机制,有效防范不当利益输送的风险。研究制定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战略风险监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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