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的大股东与国金证券因一个资管产品打起了官司。6月24日,*ST中安公告,国金证券起诉要求其大股东中恒汇志公司补交资管产品差额支付金共2.03亿元。
目前还在停牌的*ST中安在6月21日就曾披露,国金证券此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恒汇志公司在 19.97亿元范围内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此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有的4.09%股份被司法冻结。
2015年二季度和四季度,*ST中安的第一大股东中恒汇志公司展开了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国金证券为该员工持股计划设立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同时,*ST中安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样委托国金证券为此次增持成立了资管产品。
而这三只资管产品自入场以来,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一季度,三只资管产品仍持有共计2018.20万股。截至6月23日,*ST中安收盘13.48元,账面亏损总计约3.42亿元。
*ST中安的市值从600亿跌到170亿,国金证券的三个资管计划完完整整享受了这个过程。可以说受伤最多的除了持有*ST中安的股民,就当属国金证券,由此打起官司也不难理解了。
不过*ST中安大股东的麻烦还不止于此。目前中恒汇志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89.74%都被质押,占*ST中安总股本的37.34%。而在经历5月31日到6月6日五个跌停板后,大股东股权质押已触碰预警平仓线。
国金证券追讨2亿元
*ST中安6月24日发布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披露的信息,2015年4月,国金证券(管理人)与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行(托管人)、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级 C 份额委托人)签署了《国金中安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并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大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差额补足合同》。
该资管计划已于 2017年5月11日到期终止,并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一次清算。根据一次清算结果,该计划现金类资产不足以全额支付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和中间级B份额委托人本金和预期年化收益。
由此,该计划自 2017年5月13日起进入二次清算期,在二次清算期间(即 2017 年 5 月 13 日(含)起至二次清算结束日(含)),该计划按照未返还委托人的计划资产继续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并按照优先级A份额为返还本金1.33亿元和中间级 B 份额未返还本金2500万元继续计提预期收益。
国金证券认为,自2017年5月8日起,中安消公司与中恒汇志公司构成违约,因此该计划即日起按照每日优先级 A 份额本金和中间级 B 份额本金的万分之五计提风险准备金。
国金证券于 2017年5月15日向上述两家公司发出《国金中安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差额支付通知书》,要求按照资产管理合同、差额补足合同及差额支付通知书履行支付义务,但对方并未履行。
因此,国金证券提起诉讼,要求中安消公司与中恒汇志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向其支付计算至2017年6月14日的差额支付金额 2.03亿元。
记者查询了*ST中安关于此事的公告。2015年4月,国金中安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份额上限为3亿份,按照9:1:2设立优先级A、中间级B和风险级C。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9:1,风险级C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2:1。
当时的公告披露,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份额与风险级C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其中,*ST中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C份额,国金证券出资不超过2500万元,认购B份额。
不过根据协议,持有B份额的国金证券,以参与金额为限对优先级A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承担有限补偿责任,但B份额对优先级A份额的补偿责任位于风险级C份额、中安消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之后。
而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优先级A份额之后,位于风险级C份额之前。
因此,在目前*ST中安风雨飘摇之际,国金证券不得不加快追讨,不然就可能要自掏腰包补偿优先级A份额了。
三个资管计划 账面亏损3.42亿
*ST中安的2017年一季报显示,除了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1.15%,第二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第二大股东,占比4.47%。其他股东的持股均不到1%。
前十大股东中,国金中安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108.86万股,位列第三。
在2015年,*ST中安委托国金证券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成立上述资管产品,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公司股票。
因此,国金中安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总计买入*ST中安1108.86万股,占总股本0.86%,成交均价为26.67元/股。
《中安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约定存续期为24个月,应于2017年4月23日届满到期。而2017年3月3日,*ST中安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期24个月,即延期至2019年4月23日。
随后,*ST中安很快又启动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了国金中安消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 11月 9日,国金中安消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买入3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5%,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37.09元/股,筹集资金共 1.2 亿元,锁定期为12个月。
而或许是对*ST中安的前景不够看好,原中安消 2 号优先级 A 份额的委托人退出,大股东中恒汇志不得不以自有资金申购中安消 2号的优先级 A 份额。
很快,2015年11月27日,大股东中恒汇志的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再通过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份 589.94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 0.46%,成交均价为33.93元/股。
上述三只资管产品自入场以来,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一季度,三只资管产品仍持有共计2018.20万股,账面亏损总计约3.42亿元。
国金证券此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恒汇志在 19.97亿元范围内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中恒汇志持有的中安消股份限售流通股中的 5241.34万股予以冻结,同时将实际控制人涂国身持有的国金中安资管产品中的集合计划份额 6062.15万份予以冻结。
*ST中安多重利空同时袭来
自5月31日到6月6日复牌的这五个交易日,*ST中安均以跌停收场。
6月8日晚公司发布公告,拟筹划资产出售事项,以增强公司的流动性,拟出售的资产非公司核心类资产,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6月9日起继续停牌。
为何*ST中安不被市场看好?究其原因,其一,前期收购事项落空。*ST中安在2016年7月21日宣布,公司拟收购包括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启创卓越)在内三家公司100%股权,但最终因“异常的大额预付账款支出”,放弃了对启创卓越的收购。6月17日,*ST中安的公告还显示,启创卓越目前还未完全退还公司已支付的首期交易对价款。
自2014年底中安消借壳飞乐股份上市至今,其已实施十余次现金收购。包括深圳迪特、昆明飞利泰等安保产品销售公司,香港卫安、澳门卫安等安保企业及深圳威大这一医疗工程企业,涉及交易金额超20亿。上述现金收购直接导致*ST中安的负债大幅攀升、现金流极度紧张。数据显示,2014年*ST中安的资产负债率为36.62%,2015年升至54.62%,2016年则高达72.33%。
此外,*ST中安置入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状况也令人堪忧。深圳迪特、深圳威大2016年净利润承诺实现率均不达标,分别为77%、82%。而即便依靠收购并表冲高利润,中安消自身借壳时业绩承诺实现率也仅为46%。
其二,*ST中安还面对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危机。2016年12月22日,*ST中安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证监会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无相关进展。同时,由于公司2016年年报被相关会计事务所出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目前已被处以退市风险警示。
其三,大股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涂国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3387.72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而目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累计高达47909.8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7.34%,占其所持股份的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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