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317”北京楼市新政过去已经有两天,相信这两天里,焦虑和被焦虑的你已经听到看到了关于新政各种版本的解读文章,不知你搞清楚了没有,反正弹房君是有些懵!往往在这种时候,最靠谱的还是官方声音!今天,弹房君便为你带来了关于新政的官方权威解读,这些解读来自于拟定“317楼市新政”的重要负责人,发布在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的官方公益平台 “京房字”上。
“317新政”包含了信贷、土地、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与买房人直接相关的主要是以下几点内容: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所谓“认房又认贷”),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官方权威人士的详细解读吧:
1
关于“房”的认定
1.新政中的所谓的“认房”,认的都是住宅,不包括任何政府本身已经在打压的“商住”伪概念。无论是在认房产、还是在认贷款记录时,只认住宅!
2.所谓“家庭名下房屋”,只看你准备买房的时候名下是否有房产。如果你曾经名下有3套房、5套房,但是已经全都卖了,那么从“认房”的角度,属于名下无房。
3.所谓的“认房”,只认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请注意,如果您在延庆有一套房,在怀柔有一套房,也是算“有房”,不是仅仅指城区。
2
关于“认贷” (这个很重要,仔细读!)
1.“认贷”指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全国范围内!无论你是在北京、还是家乡、还是外地,如果贷款买过住宅(看清楚,是住宅),无论是用公积金贷的款,还是商业贷款,都算有贷款!
2.“认贷”指的是认记录!认记录!认记录!这也就是说,不管你在准备买房的时候有没有还完贷款,只要你贷过款,在人行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受影响,都会至少按照二套算。
3.“认贷”中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敲黑板,看重点!)。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不管你是贷过多少次,“有”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懂了吗?
4.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至少到【京房字】发文时,现在政策是确定的二者互通互认,如果有新的操作细节,我们会解读新的哈。
3
关于新政是否影响购房资格的问题
1. 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也就是说,新政不涉及之前关于购房资格认定的规定,新政前,你在北京有购房资格的,现在照样有,没购房资格的还得再努力;不同的就在于新政前后买房需要多出多少首付的问题,这个问题弹房君会在文尾再给大家一个一目了然的表格说明)。
2.请注意,即使原来在外地有过贷款,也不影响自住房的申购,也不影响现在的棚改政策等等。
3.这也就是说,有可能您会按照首套申购成功自住房、按照首套缴税,但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请关注一下这种情况。
4
关于其他各项情况
1.正式生效时间是以政策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3月18日(昨天)。
2.生效节点,是以网签为准。没有网签的,就算签了合同,也只能执行新政。如果之前已经网签,应该可以还按老方案执行。但是如果您办理贷款的银行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这家银行的要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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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之前的多次调控,不少家庭借“假离婚”,甚至多次假离婚,获得了多次“首套”购房资格。所以,此次政策出来之后,网上也流传出不少此类招数,比如下面这个极端的:
看到这张神图,弹房君差点笑抽了!在此,弹房君要提醒大家的是,按照现在的贷款政策,夫妻双方如果是婚后买房的,无论是办理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上写的还款人都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也就是说,不管真正还款的是哪一方,夫妻二人都算有了贷款记录。这样一来,如果是婚后买房的家庭,想通过假离婚来使得一方获取首套房的购房资格和贷款额度,已经是行不通了。
除非家庭的房产是某一方婚前所置办,如果夫妻双方可以承担“假离婚成真”的风险,那么,让没有贷款记录的一方通过“假离婚”获取形式上的首套购房资格,倒是有可能的。不过,到时候,银行或者资格审核部门认不认,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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