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住房新政:博士每平补400元 本科200元

2016-06-13 04:05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房地产]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月13日,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7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
6月13日,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大政办发〔2016〕72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今年大连市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3万套,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要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主城区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同时,对在校生和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大连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政府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平方米400元,硕士每平方米300元,本科和大专学历每平方米200元。

对于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的,纳入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可领取5年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在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租房的,博士每月补贴900元,硕士每月补贴600元,本科及大专每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博士每月补贴720元,硕士每月补贴480元,本科及大专每月补贴240元。

《意见》中还明确要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贷款政策,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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