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0 10:01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财经》关注到近日,陕西金叶公告称,实控人袁汉源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日,另一家上市公司金城医药发布公告称,实控人兼董事长赵叶青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在资本市场这个大舞台上,上市公司总是处于聚光灯下,近日有两家公司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电鳗财经》关注到近日,陕西金叶公告称,实控人袁汉源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日,另一家上市公司金城医药发布公告称,实控人兼董事长赵叶青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调查。
陕西金叶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
2024年8月16日,陕西金叶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袁汉源目前因相关事项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截至公告披露日,陕西金叶尚未知悉相关事项的进展及结论。
《电鳗财经》关注到,2024年3月2日,陕西金叶曾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袁汉源、闫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陕西金叶下属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7.3 亿元(一期项目 2.83 亿元、二期项目4.47 亿元),达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经查,一期项目于 2021 年 9 月开始建设,二期项目于 2022 年 9 月开始建设,但陕西金叶迟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的议案》,迟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二期的议案》。陕西金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前述重大投资项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有关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陕西金叶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袁汉源、董事会秘书闫凯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陕西金叶及袁汉源、闫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金城医药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8月16日,金城医药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4015 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赵叶青立案。
这两起事件的发生,虽然只是个别公司的问题,但反映出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严监管形势,不仅对IPO企业加强监管,对已上市企业也在持续严格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若未能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便有可能陷入管理层滥权、财务造假乃至内幕交易的泥潭。这些行为如同蛀虫侵蚀着企业的根基,一旦暴露,轻则股价震荡,重则信誉扫地。
监管机构的介入往往是对内部问题的一种响应。它们用法律法规的利箭精准射击那些违法违规的行为。调查的每一步都足以让涉嫌违规的上市公司心惊胆战。审查的目光如同探照灯一般,将隐藏在财务报表和交易记录中的疑点一一照亮。
强监管是资本市场自我净化、优胜劣汰的体现。通过这样的磨砺,能够坚持下来的企业,无疑是那些真正具备核心竞争力和良好治理结构的公司。它们如同经历了洗礼的磐石,更加坚硬而稳固。而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也是一次重新审视和思考的机会,让他们学会穿透表象,寻找那些真正值得信赖的投资标的。
在这个过程中,透明度和诚信成为了金字招牌。只有那些勇于公开透明的公司,才能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中获得持久的信任与支持。
因此,在当前强监管的环境下,对于那些规范运作、透明度高的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次展示自身优势的机会。它们可以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来赢得市场的信任和支持。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也是一个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的契机,通过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指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努力。上市公司要坚守诚信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投资者要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理性投资;监管部门则要不断完善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这场资本市场的风云变幻中,每一个参与者都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迎接资本市场的美好未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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