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泰康人寿上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采取“保证+浮动”收益模式

2021-07-28 08:57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侠名 | [保险]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显示,保险费分为首次保险费、定期追加保险费和不定期追加保险费。每次缴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分别...

        专属商业养老产品和现有的商业养老产品相比有何不同?消费者如何选择?如何做好养老的长期规划?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上新了!

        今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月以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启动试点,上新产品;其余4家保险公司暂无动态对外披露。

        21世纪经济报道保险课题组选取“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进行测评。专属商业养老产品和现有的商业养老产品相比有何不同?消费者如何选择?如何做好养老的长期规划?

        明确年满60岁方可领取养老金

        银保监会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形态作出了规范,并明确了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资本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支持政策,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保险产品,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长期经营要求的销售激励、风险管控和投资考核机制。

        整体而言,专属商业养老产品和现有的商业养老产品相比,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交费方式更为灵活;二是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提供不同的投资组合;三是退保要求更为严格,引导长期积累养老金;四是明确年满60岁方可领取养老金,鼓励长期终身领取。

        具体而言,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显示,保险费分为首次保险费、定期追加保险费和不定期追加保险费。每次缴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投资组合账户。

        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显示,保险费分为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进一步看,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投资组合账户分为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在投保时可以按照规定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组合账户,并约定每次缴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金额在投资组合账户间的分配比例。在规定时间内,投资组合账户间的分配比例、转换可以申请变更。

        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亦是提供两种风险偏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分别为进取型投资组合及稳健型投资组合。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计入投资组合后,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运作。其余逻辑大抵相同。

        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0%,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0.5%。初始费用指交纳的每笔保险费,在进入个人账户之前,扣减的不超过所交纳保险费3%的费用,其具体比例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稳健型投资组合的最低保证利率为2.85%,进取型投资组合的最低保证利率为0.5%。交纳的每笔保险费,按该笔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收取初始费用,初始费用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3%,具体在保险单上载明。

        其中,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均为“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最早为被保险人60周岁的生日”或“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得早于60周岁”。

        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按年(或月)分期领取;养老年金领取类型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领取、固定期限10(或15、20、25)型年领取。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保证给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保证给付账户价值固定期限10年(或15年、或20年、或30年)月领(或年领)。

        此外,对于退保,在犹豫期内退保没有损失,犹豫期后退保会有损失。(以上仅供参考,关于免责条款、保单风险、犹豫期内容等合同重大事项,需要查询完整条款。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选择将越来越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

        2020年11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外发布,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12月,国家相关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明确指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

        通常而言,现代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养老体系建设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才能发挥作用。相较于第一、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是更为市场化的养老方式,承担着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和弥补养老资金缺口的重要使命。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养老储备上应当尽早规划。“储蓄和投资开始得越早,就会有越多的时间来使投资获得增长;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有针对性地决定自己在退休时还需要存多少钱;安排适当的保险,如退休前的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定期寿险、养老年金保险等,从而来获得家庭财务上的安全保障,从而可以使家庭和个人有效避免突发巨大支出影响。”

        慧择奇点研究院与西南财经大学“人口老龄化与老龄金融创新发展”研究团队联合发布《商业养老保险消费新趋势》的研究报告显示,商业养老保险消费正呈现群众接受度不断提高、年轻化、由沿海发达一线城市向内陆二线城市拓展、中高收入群体的消费潜力逐渐释放、女性参保率加速提升等五大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将有越来越多的选择。今年2月,在国新办举行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对于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情况,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作为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已经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正在逐步完善,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尚未出台。确实,第三层次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目前尚属短板。

        游钧透露,近年来,人社部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下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

        从长远看,保险业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价值。在养老风险保障上,发挥好风险管理的独特价值,围绕国民对长寿风险、健康风险和资产传承的管理需求,提供年金保险、长期护理险、失能保险、终身寿险等产品。在养老资金管理上,发挥好长期投资的专业优势,一方面,为国民提供跨周期、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为康养生态打造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在服务能力建设上,深化养老产品与健康管理及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提供一体化的养老保障服务,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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