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环保IPO:增收不增利 四年中两年现金流为负数 供应商身份遭到质疑

2021-07-06 08:25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李炳瑶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注意到,卓锦环保存在增收不增利现象,在最近四年中有两年该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

        《电鳗快报》文 / 李炳瑶

        5月26日上交所披露,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环保)科创板IPO成功过会。招股书显示,卓锦环保是一家从事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长期持续的研发创新与积累,该公司已拥有一系列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核心技术。

        在研究该公司提供的资料时,《电鳗快报》注意到,卓锦环保存在增收不增利现象,在最近四年中有两年该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此外,令人疑惑的是,该公司的毛利率竟是行业龙头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仅成立一年就成为卓锦环保的第二大供应商,且成立没多久就遭受环境监管处罚,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应披而未披的事项?

        今年一季度增收不增利,经营性现金流状堪忧

        招股书显示,从2017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卓锦环保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7亿元、2.11亿元、2.91亿元和3.41亿元,同比增长34.39%、37.91%和17.1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55.51万元、4029.67万元、5623.33万元和4,707.15万元;2020年同比下降16.29%。

        报告期内,卓锦环保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和水污染治理业务合计收入分别为7,688.93万元、14,776.22万元、23,540.77万元和10,966.68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08%、70.14%、80.88%和54.12%,为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从2017年至2019年,卓锦环保营业收入从15,664.34万元增长至29,104.0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36.31%。然而,该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形成的资金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的情况。从2017年至2020年,卓锦环保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77万元、-381.54万元、-3,036.39万元和915.53万元。

        卓锦环保表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规模保持上升趋势。未来若公司业务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可能会导致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

        截至2021年3月31日,卓锦环保资产总额为51,048.78万元,较2020年3月31日增长22.08%;负债总额为22,153.89万元,较2020年3月31日增长35.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894.89万元,较2020年3月31日增长19.90%。

        2021年1-3月,卓锦环保实现营业收入4,909.96万元,同比增长152.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1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36.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减少34.77%。2021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90.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97万元。

        蹊跷?毛利率竟是行业龙头一倍

        招股书显示,卓锦环保业务主要分为两大块:环保综合治理服务、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其中,2017年至2019年,环保综合治理服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8亿元、1.8亿元和2.69亿元,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74%、85.46%和92.37%。

        在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领域内,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污染治理是卓锦环保主要的业务构成部分,上述期间,该公司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污染治理两部分合计收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9.08%、70.14%和80.88%,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而且,蹊跷的是,卓锦环保的土壤修复业务毛利率高得出奇,将一些行业龙头企业甩在身后。

        数据显示,2019年,卓锦环保实现营业收入2.91亿元,其土壤修复业务毛利率高达59.06%;同期高能环境的营业收入为50.75亿元,土壤修复业务毛利率为28.88%,不足卓锦环保的一半;另一家上市企业建工修复实现营收11.19亿元,同期土壤修复业务毛利率仅为21.07%。

        需要注意的是,在市场份额方面,无论是高能环境,还是建工修复,卓锦环保都难以比肩。

        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统计并公开的2019年度土壤修复类项目总金额100亿元为基数,高能环境和建工修复占据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6.42%和11%,卓锦环保的市场占有率仅有1.57%。

        毛利率的巨大差异如何形成?卓锦环保在问询函回复中解释称,基于关键核心技术的有效应用及自身良好的管理能力,对于报告期内重点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有效控制了成本,因此毛利率高于竞争对手,体现了公司在业内较强的议价能力。议价能力的说法,显然与该公司市占率低迷的现实,难以匹配。

        业内人士注意到,在卓锦环保的大客户中,不乏浙江当地的政府项目。2020年1-9月,卓锦环保前五大客户中,(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以2906.32万元的采购额,位列卓锦环保第一大客户;浙江国资控股的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446.54万元的收入贡献紧随其后,位列第二大客户。

        2019年,杭州下城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卓锦环保贡献了4116.97万元的销售额,占后者年度营收的比重接近20%。天眼查显示,杭州下城国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全资孙公司。

        政府项目占比较高的背后,卓锦环保的综合毛利率始终远远超出同行平均水平。从2017年至2019年,卓锦环保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42%、46.66%和44.99%,同行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8.42%、35.18%和33.22%,差额绝对值均在10%以上。

        供应商资质存疑,诸多巧合引质疑

        根据卓锦环保对首轮问询问题的回复,2017年2月,卓锦环保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帛,计划将浙江金帛作为固废处置业务板块的发展平台,并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陈胡星合资成立杭州众颐,聚焦浙江地区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开展技术及产业化合作。浙江金帛已于2020年5月8日注销。

        从2017年开始,从环境修复与环境治理领域向固废处置领域进行业务拓展,选择的技术工艺路线是依托水泥窑或砖窑进行综合利用。卓锦环保选择与黄方华和陈军华合作的原因之一为桐庐力天系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在地周边少数的,具有固体废弃物及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及资质的公司。

        黄方华和陈军华夫妇于2018年9月13日成立了杭州力锦,对桐庐力天和桐庐科创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杭州力锦主要经营范围为环保建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固体废弃物及污泥处理处置。

        2018年12月11日,卓锦环保、黄方华和陈军华、杭州力锦签署《三方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卓锦环保以增资方式取得杭州力锦60%的股权,增资价款合计2,500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曾通过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于2019年5月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认定,杭州力锦股东全部权益追溯评估价值为5,700万元。

        2019年6月20日,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征地冻结通告》(桐土征冻字(2019)第002号),因(省级)新建铁路连线线工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杭州力锦生产经营所地被列入规划红线冻结。2020年5月,杭州力锦已配合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进行停产并启动具体搬迁工作。

        2020年7月,杭州力锦与桐庐县江南镇人民政府、桐庐力天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湖杭铁路(桐庐段)项目征收补偿意向协议》,约定依据桐庐盛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杭州力锦拆迁补偿款金额暂定为4,698.77万元。

        而后发行人以2,500万的价格将杭州力锦60%的股权转让给黄方华,据了解杭州力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杭州力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24.53万元和578.17万元,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9%和2.85%。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净利润为-33.71万元,2020年9月30日/2020年度1-9月净利润为-366.16万元,也就是说卓锦环保在杭州力锦的经营过程中还是亏钱的,2018年入股时出资2500万元,而后2020年转让也是2500万元,结合数据来看,卓锦环保在这次入股中至少亏损200多万元,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是否还存在着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

        同时,业内媒体从该公司的招股书中发现,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2020年1-9月第二大供应商,卓锦环保采购内容为固废处置费 ,前面所说过的杭州力锦在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现之前一直担任的是这个角色。

        天眼查显示,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2019年05月17日,也就是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征地冻结通告》(桐土征冻字(2019)第002号)的前一个月,在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一年后就成为了发行人第二大供应商,且采购金额高达1593.9万元。

        2020年8月1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因,2020年5月1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一般固体废物直接露天堆放在厂内空地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未采取有效措施直接排放环境。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温环平罚告〔2020〕44号)对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处罚,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

        据天眼查显示,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王良字持股80%,陈海冬持股20%,而杭州力锦是由黄方华和陈军华持股,这里陈海冬和陈军华是否有关系,我们不得而知,而针对以上的种种巧合,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仅成立一年就成为卓锦环保的第二大供应商,且成立没多久就遭受环境监管处罚,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应披而未披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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