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亿罚单只是开端 证监会以重罚开启“立体化惩治体系”新时代

2020-06-25 12:34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李万钧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注意到,汪耀元、汪琤琤为父女关系,前者获取内幕信息,后者操盘交易,在健康元第二大股东减持敏感期用21个账户、多笔交易,最终获利9.06亿元。证监会的处罚决...

        《电鳗快报》文/李万钧

        证监会科技稽查,重罚证券违法,成为近期资本市场的关注焦点。近日,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健康元(600380)作出行政处罚,获利9.06亿元,被罚没36亿元,天价罚单一时间在资本圈炸开了锅。同时,獐子岛(002069)信披违法违规案,该公司及15名中高层均被处罚,可说是被“团灭”。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要建立“立体化的惩治体系”,表示资本市场不法行为者,一怕坐牢,二怕被大众投资者诉讼索赔。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刑法修订,大幅提高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期上限和罚金标准,让违法犯罪者承担应有的责任。

健康元内幕交易案牵涉名人圈获利9亿罚没36亿

        6月24日,证监会披露称依法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亿余元。

        《电鳗快报》注意到,汪耀元、汪琤琤为父女关系,前者获取内幕信息,后者操盘交易,在健康元第二大股东减持敏感期用21个账户、多笔交易,最终获利9.06亿元。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3倍罚金,即罚款2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该交易的内幕信息来源于名人圈,内幕知情人包括健康元的实控人朱保国、腾讯创始人马化腾、众安保险董事长欧亚平。不过,证监会调查的结果是汪耀元在信息敏感期与欧亚平通话,期间汪铮铮进行操作,是明显的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试想名人入股健康元势必引起市场轰动,提前潜伏,当然会赚得盆满钵满。

        3月31日,证监会网站就已经披露对汪耀元、汪琤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案件调查细节进行了披露。

        2014年底,健康元的实际控制人朱某国准备减持香港鸿信行有限公司(简称“鸿信行”),当时鸿信行是健康元第二大股东,持有的健康元16.46%的股份。根据《证券法》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事项,在公告前为内幕信息。

        2015年3月14日下午,朱某国和欧某平在香港见面时沟通了鸿信行减持健康元股票事宜。2015年3月24日晚,朱某国、欧某平、马某腾在香港聚会时,就欧某平、马某腾参与鸿信行减持健康元股份一事达成一致。此后,2015年4月1日,欧某平与朱某国商定了整个鸿信行减持的框架方案,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转让方式等。

        健康元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日起停牌,4月4日发布《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拟转让本公司股份等事宜意向的公告》,披露了鸿信行转让所持有的健康元股份及鸿信行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鸿信行公司全部已发行权益的意向。根据披露,当时鸿信行拟以13元/股的价格向石某君、高某、唐某分别转让健康元2.59%、4.40%、4.66%的股份;鸿信行的股东将持有的鸿信行全部股份转让给妙枫有限公司(欧某平实际控制)、AdvanceDataServicesLimited(马某腾实际控制),转让完成后,欧某平、马某腾通过鸿信行间接持有健康元7439.184万股股份,占健康元总股本的4.81%。

        名人效应。马某腾通过受让鸿信行股份间接入股健康元的公告发布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接连涨停。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在公告披露前,就可以股票已经明显异动,从2015年3月25日的8元附近启动,4月1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已经上涨至12.82元,当天涨停。而涉案账户在股票拉升前一周已经开始大量买入健康元。

        经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汪耀元、汪琤琤控制了“汪耀元”、“汪琤琤”、“沈某蓉”等12个自然人账户和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五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9个机构账户。从2015年3月16日开始大量买入“健康元”,截至4月1日共计买入8863.1885万股,买入金额10.085亿元,卖出1381.3053万股,卖出金额1.845亿元,期间净买入7481.8832万股,净买入金额8.24亿元。经计算,涉案账户在本案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健康元”的盈利为9.0636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对涉案账户的获利计算期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的2015年3月16日至4月1日。而公告披露后,健康元的股票从停牌前的12.82元一路飙升至4月15日的21.24元。因此可以判断,汪氏父女利用内幕信息的真正获利应该远远超过9.06亿元。

        证监会表示,本案是一起公安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移送我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鸿信行减持及转让健康元股份的内幕信息公开前,汪耀元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并与汪琤琤共同控制多个账户并投入巨额资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构成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侵害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依法应予惩处。

獐子岛集团及15名责任人被“连窝端”

        6月24日,证监会披露,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接受处罚的有獐子岛集团及公司时任的15名高层、中层管理人员。

        证监会认定,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电鳗快报》汇总发现,獐子岛为规避连续亏损及退市风险,可谓煞费苦心,连续3年祭出多项造假招数。

        从具体违法事实看,獐子岛在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营业成本6002.99万元,虚减营业外支出7111.78万元,最终导致虚增利润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8.11%。

        獐子岛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6159.03万元,合计虚增营业外支出20595.54万元,虚增资产减值损失1110.52万元,最终导致虚减利润27865.0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

        2018年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獐子岛《年终盘点公告》中对57758.13万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进行核销处理,对12591.35万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110.04万元,两项合计影响净利润62868.17万元,全部计入2017年度损益。《核销公告》中对2014年、2015年及2016年投苗的107.16万亩虾夷扇贝库存进行了核销,对2015年、2016年投苗的24.30万亩虾夷扇贝库存进行了减值,金额分别为57757.95万元和6072.16万元。

        但经与虾夷扇贝采捕船的航行轨迹进行比对发现,獐子岛公司盘点的2014贝底播区域的70个点位已全部实际采捕,2015贝底播区域的119个点位中有80个点位已实际采捕。獐子岛公司核销海域中,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底播虾夷扇贝分别有20.85万亩、19.76万亩和3.61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虚增营业外支出24782.81万元,占核销金额的42.91%;减值海域中,2015年、2016年底播虾夷扇贝分别有6.38万亩、0.13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致使虚增资产减值损失1110.52万元,占减值金额的18.29%。

        与此同时,獐子岛及相关责任人未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披露。证监会对獐子岛及15名任职中高层作出行政处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厚刚、梁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福君、勾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邹建、王涛、罗伟新、赵志年、陈树文、吴晓巍、陈本洲、丛锦秀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对于成家、赵颖、石敬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相对频繁的违规操作和投资者损失,上述罚金或许不算什么。在“扇贝去哪儿了”的质疑下,在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下,希望多少能找回来一点资本市场最需要的“信任”。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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