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年报“难产” 刚刚预告亏损面扩大3倍 资产减值等致损失51亿元

2020-06-24 10:41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李万钧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吉林森工的年报披露一再延后。6月23日晚间,该公司披露称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最晚推迟到6月30日。

        《电鳗快报》文/李万钧

        吉林森工(600189)2019年年报迟迟难以出炉,6月24日该公司公告称要再次延期披露年报,同时预亏公告也是令投资者大跌眼镜。业绩预告显示,该公司预计2019年净利润亏损14.8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5.6亿元。同时,联营企业资产减值、长期投资亏损合计导致吉林森工损失合计51亿元。

        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报

        吉林森工的年报披露一再延后。6月23日晚间,该公司披露称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最晚推迟到6月30日。原因是疫情影响,但众多上市公司均在4月底法定期限前披露了去年的年报,哪个不是出在疫情中,吉林森工到底遭受了什么?

        吉林森工表示,无法按期披露有2个原因。一是北京地区分、子公司受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计划展开现场盘点工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得出的审计结论。二是自5月份以来,该公司及年审项目组人员所在地区吉林省疫情出现反复,4月1日以防疫政策加强,导致公司无法按原定计划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年度报告。

        根据披露,目前审计机构已完成除北京地区以外的其他分、子公司现场审计工作;已完成审计计划阶段工作、控制测试及初步评价、针对年报截止时点及期后事项的分析性程序、函证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也在执行中;对位于北京地区分、子公司已通过远程办公方式完成财务数据的审计程序,在吉林省疫情管控结束后,合理计划安排时间,尽快开展相应现场盘点工作。

        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均已披露去年的年报,似乎吉林森工未能按法定时间披露年报与疫情难说是有必然因果原因。而且吉林森工已经披露了今年的一季报,难道是草草了事的?现在离6月30日还有一周时间,能否完成年报工作?时候还将以其他理由延期?背后到底有多难?

        业绩预告更正:资产减值和投资损失合计高达51亿元

        6月23日晚间,吉林森工披露的业绩更正公告,该公司将2019年的亏损推上“新高度”。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吉林森工预计2019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左右。

        而在4月3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吉林森工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亿元至-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亿元至-4.9亿元。

        《电鳗快报》发现,如果按照前期业绩预告的中位数计算,吉林森工净利润亏损面超过3倍,扣非净利润亏损面扩大了2.4倍。

        导致业绩预告更正的有3个原因。

        一是吉林森工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森工集团”)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吉01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吉01破申45号《决定书》,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森工集团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本次司法重整导致吉林森工的联营企业对森工集团的大额债权未来可回收性存在重大风险,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对联营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导致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企业当期资产减值损失32.2亿元。

        二是部分位于疫情严重区域的联营企业资产受2019年发布的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影响,出现减值迹象,因疫情严重无法进行现场确认。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对联营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导致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企业当期资产减值损失28.4亿元。

        三是吉林森工当期对联营企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确认亏损16.4亿元,其业绩变动导致公司当期对其确认的投资亏损较前次业绩预告增加12亿元。

        从上述情况看,直接导致亏损扩大的是长期股权投资亏损。

        一季度续亏 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

        比亏损更可怕的是续亏,比续亏更可怕的是控股股东债务缠身、其股权被司法划转。

        尽管去年的年报尚未出炉,但吉林森工已经赶在4月底披露了该公司2020年的一季报。数据显示,吉林森工201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46亿元,同比下滑3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8.4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利润的-8169万元。

        6月23日,森工集团持有的吉林森工1910万股股票已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6%。

        部分股份被强制划转,是因为债务纠纷,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森工集团持有的吉林森工1910万股限售流通股,于2017年12月2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本次权益变动前,森工集团持有吉林森工总股本的32.83%,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本公司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本公司33.52%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吉林森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森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省国资委。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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