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车险领域重要人士都对记者表示,这不是“三次费改”,而是“二次费改”的第二阶段。不过,市场对“三次费改”预期不断加强。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再进一步。
3月14日,记者独家获悉,保监会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涉及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新疆保监局辖区。其中,在四川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的浮动下限均放开至0.65,是目前浮动空间最大的地区。
“目前,市场对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预期仍在不断强化。商业车险改变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不断放开自主定价系数,到定价报价、客户筛选、理赔服务等整个流程环节的再造。”某财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二次费改”的第二阶段
众所周知,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4个细分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渠道成本设置,自主核保系数分为“从人”和“从车”两类影响因子,“从人”因素包括驾驶技术、驾驶习惯、驾龄、年龄、性别等,“从车”因素包括行驶里程、约定行驶区域、车型、投保车辆数和绝对免赔额等。
记者获悉的信息显示,此次,在四川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15;在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 0.70-1.15;在新疆保监局辖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对比上述保监局辖区此前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来看,四川保监局辖区的商业车险费率折扣下限下降25%,山西和山东下降23%,福建和厦门下降13%,河南下降18%,新疆下降12%。
此次调整之后,四川保监局辖区的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浮动空间为各地之最。此前不久,保监会接连发布多份处罚决定书,其中人保财险总公司以及四川分公司,平安产险总公司及四川、宁波分公司,太保产险总公司及福建分公司,太平财险总公司及四川分公司赫然在列,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对于保监会此次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是“第三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还是“第二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第二阶段”存在争论。多位车险领域重要人士都对记者表示,这不是“三次费改”,而是“二次费改”的第二阶段。不过,市场对“三次费改”预期不断加强。
事实上,回顾商业车险改革之初,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也是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2017年6月8日起,保监会继续扩大财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
对此,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认同。“无论是‘一次费改’ 还是‘二次费改’都是市场起的名字,正式实施没有类似提法。商业车险改革是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深化的过程,目标是扩大财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增加消费者选择权。近期,保监会还批复了保障范围更广泛的车损险、出境车险、节假日限额翻倍险等。”
费用率仍牵动人心
事实上,商业车险改革的积极影响显而易见。
“商业车险改革前,仅有少数财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深入运用风险保费、预估赔付率等精算技术与方法。改革后,各家财险公司基本根据监管要求测算了基准保费,建立了风险模型并将其与核保规则进行整合。”某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不过,在商业车险改革中,无赔款优待系数等引进,使得车险赔付率下降,转而在成本管控、分摊上的优势放大,具有更大空间投向前端费用,出现了个别财险公司为追求市场份额或者业务,进行费用比拼的现象,导致车险费用率持续上升,费用率与赔付率倒挂,成本率居高不下。
追根溯源,不少矛头指向财险巨头。“在商业车险改革后,客户的重要位置将更加突出,尤其是服务,服务产品化的要求更加迫切,改革红利应该更多投向风险管理、自动定价、自动核保等精细化环节。”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面对现有问题,“从长远看,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治本,进一步丰富车险产品种类,扩大费率浮动空间,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保险公司在费用竞争以外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将竞争方式转变为包括品牌、价格、 服务等在内的多维度多元化竞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费用率偏高的问题。在短期内,还是要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来治标,放松价格管制与强化市场监管一定要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当前出现的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加剧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一位财险公司战略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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